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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一、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如何办理

  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情形

  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

  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二、股权继承有哪些条款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6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北京追债公司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三、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

  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时有发生,并逐年增多。以继承方式取得股权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继承人能否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权,又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不能不看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北京追债公司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本案中,被告公司章程并没有排斥性的规定,两原告依法可以享有股东身份和相应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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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地处川、滇结合部,东接翠屏区、自贡市富顺县,西邻屏山、沐川和犍为县,南倚高县和云南省水富县,北连自贡市荣县。县城柏溪镇距宜宾市三江口城区13千米,全县幅员面积2945.83平方千米,辖26个乡镇、535个村委会、5437个村民小组、41个社区居委会。县境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气候宜人,雨量充沛。2004年年均气温18.4℃,较历年平均气温176℃偏高0.8℃,年降水量765.1毫米,较历年平均降水1129.3毫米偏少30%,年日照时数1050.2小时,较历年平均日照1128.2小时偏少7%。县境交通便捷,内昆铁路,内水高速公路和川云中路为主干线的铁路、公路,把宜宾县与川、滇二省边界地区联成网络,水路南连金沙江,西通岷江,东接万里长江,县城柏溪距宜宾机场20千米,形成现代化的“水、陆、铁、空”立体交通网络。县境资源丰富,有浓厚亚热带自然风景特色的“百里翠湖”越溪河省级自然风景区,有誉为“西南半壁”、“环列如城”的石城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古战场遗址,有石城山包家岩、狮子岩是世界著名的丹霞地貌;也是革命先驱刘华、卢德铭、赵一曼,还有誉为“当代孔子”、“东方黑格尔”唐君毅先生的故乡;是国家确定的粮棉大县和商品粮、商品牛、瘦肉型猪、长江中上游水果开发县,素有“全国天然油樟植物园”的称誉;矿产已探明煤炭总储量4348万吨,铁总储量127万吨,油页岩总储量40余万吨,天然气总储量300亿立方米。县境水资源在四川独具优势,径流量达22.9亿立方米;水能理论总储量1040万千瓦,可供开发625万千瓦。宜宾县是金沙江水能资源开发的重要后勤依托基地。2004年,全县人口97.6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8.02万人。人口出生率9.32‰,同比下降0.18‰,人口自然增长率3.38‰,同比下降0.22‰。社会从业人员58.50万人,比上年增3%,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2.22万人,第二产业6.62万人,第三产业19.66万人,有在岗职工2.73万人,比上年减865人。全县生产总值实现53.55亿元,比上年增13.50%,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是16.96亿元、18.52亿元、18.07亿元,分别增长8.2%、17.9%和13.7%。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1.67:34.58:33.75,人均GDP5950元,同比增33.7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1亿元,增15.7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0亿元,增长19.04%,年末全县金融各项存款余额达33.61亿元,比年初增长14.75%。各项贷款余额达19.38亿元,比年初略下降4.9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3亿元,比上年增22.81%。